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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 第五十四章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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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姑娘虽在此地出生长大,却并没有去过很多地方。

    纵使是她熟悉的景致,也大都是随父母外出上香时,偷偷从车上望见。

    不多时便已看完。

    乐韶歌觉着很稀,她很难想象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了十六年,亲眼见过的地方除了自家院子,不过区区几条道路。

    可对姑娘而言,这又似乎是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看来人间界虽然繁华热闹,却并不像她所期待的那般充满乐事。至少对当地的女子而言,这繁华热闹同她们也没太大关系——她们似乎连出一趟门、见一见人都有许多限制。

    不过,纵然院墙高耸,也依旧有紫藤开满墙、香满街。

    姑娘走完了故地,很便活蹦乱跳的指使着乐韶歌往这儿去、往哪儿去,兴致勃勃的向乐韶歌解起瞿塘八景来,“穆……某人,天下精致最美而雅致者有八,为‘平沙雁落、远浦帆归、山市晴岚、江天暮雪、洞庭秋月、潇湘夜雨、烟寺晚钟、渔村落照。自有心人总结出这八景之后,便有一众郡守、一众读书人附庸风雅、在各地都凑出八景来。一个三丈高的土丘,也要凑个‘东陵春色,水塘里长几朵荷花,便是‘西浦荷香……可我们白帝城不一样。某人,他走遍天下,未见有比此地更雄浑险峻者,白帝城八景是名副其实的八景。”

    她便指挥着乐韶歌一个景色一个景色的看过去,大多数地方都是“某人”告诉她的,可也有许多是她自己从诗里读到的。

    有一些比她想象中更震撼,也有一些令她感到“不过如此”的遗憾。但大多数时候,她一个本地人表现得比乐韶歌和乐正公子两个外来客还要激动。尤其是当乐韶歌带着她飞过山峡时。

    乐韶歌喜欢带着姑娘四处乱转,就好像带着个妹妹似的。

    她觉得自己好像很擅长带孩子,天生知道做些什么事会令他们惊喜起来。

    被乐正公子照顾,她也不是不喜欢——可相较而言,好像还是纵容、照顾着别人,更让她感到自在。

    既然已经更乐正公子这么熟了——乐韶歌看着姑娘欢喜满足的模样,不由就想——下次也稍稍宠他一下试试吧。

    她很耐心的满足着姑娘提出的种种要求,虽然有一些她确实做不到——譬如姑娘想尝一尝山上新结的地莓是什么味道。姑娘为此破沮丧了一阵子,懊恼着,“我怎么死得这么早。”

    不过鬼是能嗅香食烟的,乐韶歌便取来秘境中的合香为她点上上,她嗅到香味便又精神起来,缠着乐韶歌问这是何处的香料,为何她从未闻到过?——她家有船市,做的便是远来的生意。自天竺西域传来的香料她全都用过,自认为在香料上的见识不逊一切达官贵人。

    待乐韶歌告诉她世上还有比天竺和西域更远的去处,她不由再度流露出向往来。

    向往过后,却又茫然了。

    也不知向谁辩解,“其实我会喜欢刘穆之,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……他哪里都去过,什么人都见过,什么书都读过。模样如此,才情更是举世难寻。跟他在一起的时候,我一面觉得自己浅薄孤陋极了,一面又觉着我比其余任何时候都更好。我跟着他读了许多书,听了无数故事,长了许多见识。就连我平生所见过的景色,也是跟他在私奔路上时,见得最多……”

    带着姑娘四处打探奔走这些天里,乐韶歌翻阅了人界她能翻到的所有文集。

    就她看来,刘穆之的才情纵然在当代也不算最好的——若以上中下分九品,最多不过上中一品,算不得上上品。

    但这大概只是因为她的眼光太高了。毕竟上上一品,放眼整个天下也才不过四五人而已。这四五人,就算放到历代之中,也都是第一流的才子。且一个个全同他或是辗转同他有交往、酬唱的朋友。以当代的眼光看,他同这四五人齐名。

    平生得以遇见这样的天才,确实足以令姑娘兴起这样的感慨吧。

    ——不知是人间界的通病,还是姑娘本身的偏好,“才子”在她言谈中的地位太高了。好像沾上就会很高兴,哪怕在他跟前地位很低微也是理所当然似的。

    才学,在人间是这么稀缺、高贵的东西吗?

    她正疑惑着,不知该如何回答时,乐正公子忽而道,“曾有人告诉我,所谓的不世之才,每十年一遇,每百万人一出。归根到底不过是一捧沙子里最亮的那颗砂,每口井里最特别的那只蛙。何况刘穆之就算在区区人间界里区区东胜神州华夏国,也远不能独领风骚。不值你如此赞誉。”

    姑娘似是懵了片刻,随即牙尖嘴利的反驳回去,“你知道你所谓区区的这口井有多大,有多少人吗?你知道比起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芸芸众生,他有多亮、多特别吗?”

    乐正公子似是很难理解她的心情。

    乐韶歌没急于制止他们的争吵。她莫名觉得,这种争吵对他们三人而言都很有益处。

    ——她觉着自己和乐正公子可能犯了同样的毛病,他们大概太不接地气,又太太以己度人了。

    而姑娘……乐韶歌能明白她的心情,却觉得她也并非没有错处。她将自己看得太低微,将“遇见刘穆之”这件事看得太过意义重大了。

    想到她平生所行之路、所见之人,又觉着这似乎也不能怪她。该怪人间界,或是她的父母真的将她养成了井底之蛙。而作为一只井底之蛙,她心底却依旧存留着对大千世界的向往。当刘穆之让她看到更广阔的天地,让她成为了更好的自己,她便对他倾尽一切。不惜私下同他媾和,不惜跟他私奔,做尽了“不该”做的事,至死都没怎么后悔——她大概也没意识到她身上闪耀着的光芒有多么美丽吧。

    乐正公子露出嘲讽的神色,“再亮也不过是砂,再特别也不过是蛙,同你也没什么本质区别——你既如此向往,何不自己也去闪一闪,特别一番?莫非只要跟了刘穆之,你也能染上他的闪亮、特别?变成不那么平头、不那么芸芸的那一个?”

    姑娘被他噎住,半晌,才喃喃道,“……你的容易!”

    是的,问题在于不容易——乐韶歌想,在人界,读书、求学、游历,甚至包括见识各色各样的人,任何一样对这姑娘而言,都是很难得的事。当她活着时,也许刘穆之是她通向墙外世界的唯一一扇门——唯一一扇她可以争取的门。

    “再难也不过一死。”乐正公子道,“死都死过,还怕难吗?”

    姑娘再次怔住了。

    乐正公子道,“想明白了,就轮回去吧。下次记得多读书、多行路、多见人。待你自己成为独领风骚之人,区区一个刘穆之也就打动不了你了。”

    姑娘扶着瓶壁滑坐下来。

    半晌,忽又恶狠狠的问道,“那你自己呢?莫非你就能在你那口井里独领风骚?”

    乐正公子: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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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就算你通天彻地又如何?还不是被个不解风情的二愣子拿住了?媚眼抛给瞎子看,眼波都把瞿塘峡填满了!酸味隔着瓶子都能闻到,人家头都不回一下。你长得再好,才情再高,本事再大又如何?我都替你难过了!”

    乐正公子回以字正腔圆两个字,“白、翎。”

    他衣上眠鸟忽的睁开眼睛,姑娘吓得抱头大喊,“姐姐救我。”

    乐韶歌尚未回过神来,乐正公子已自觉抬手一遮衣上孔雀眼,闷闷的别开了头。

    乐韶歌:……?

    乐韶歌挼了挼坠子,算对姑娘求助的回应。

    但她觉出,这番争论似是乐正公子占了下风——尽管他更占理,但谁叫姑娘更擅长人身攻击呢?

    而姑娘恼羞成怒,怕也正是因为被乐正公子的话触动了吧。

    乐韶歌觉着自己该替乐正公子句话。

    但她其实不确定她是不是在自作多情——姑娘是在暗指乐正公子喜欢她吧?但她确定自己很解风情,而乐正公子也没对她乱抛媚眼。她对乐正公子的示好,就更没有“头都不回一下”了——虽一路上确实是乐正公子照顾她更多,但她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,为乐正公子分担了很多。

    到底乐正公子究竟喜不喜欢她她都不那么确定。毕竟她什么都不记得,而他也什么都没过。

    她又不会读心,自然是试探出多少就回应多少。试探不出,就乐得装傻呗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思索片刻,便道,“至少乐正公子依旧是美貌、高才、通天彻地的。”

    他有更广阔的天地。

    她一言既出,满堂寂静,只滚滚江水不尽东流。

    姑娘一面为自己沮丧,一面目带同情的看向乐正公子,“也对啊,至少本事还是自己的——你要节哀顺变啊。”

    乐正公子勉强挤出两个字,“谢谢!”

    乐韶歌:等等!她在正理啊!为什么一转述听上去这么悲哀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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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是,不论什么姑娘,得乐正公子青睐,都必定荣幸欢喜!”

    “……谢谢。”

    听这二字的语气,乐正公子喜欢的分明确实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姑娘,乐韶歌只好赶紧找补,“不过感情这种事也不准。有时是时机不对,有时是身份不对,还有些时候是人不对。就算全都对了,也总有那么些眼光特的姑娘,放着身旁大好男儿不爱,偏偏被些从天而降的巧言令色之辈拐走。所以有时真的不是因为你不好……”

    总觉得她越安慰,乐正公子面色越是难看。

    姑娘已捂住了脸,“够了,已经够了……姐姐你别了,我不忍心听了。”

    乐韶歌:……?

    她本想继续解释,谁知姑娘双手往瓶壁上一撑,强烈要求,“突然想起,我读了那么多题在题诗壁上的诗,却还从没亲眼见过题诗壁呢——姐姐我们去酒楼里看看吧!”

    乐韶歌见气氛尴尬,果断决定——听她的。

    路上乐正公子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乐韶歌为缓解气氛,便又道,“恒沙、井蛙那番话真是很有道理。公子那位朋友见识很是不俗。”

    乐正公子露出些一言难尽的表情,“……谢谢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若真到了独领风骚的境界,偶尔得意自满一下也无伤大雅。公子一表人才,该更自信些才是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随即乐正公子便失笑,目光复杂又温柔的看着她,“现在就很好。”

    乐韶歌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,他的“很好”究竟是指什么——跟着个失忆的女人无所事事的到处乱逛吗?虽然她自己逛得是很开心没错……

    桃花楼早已不是酒楼、客栈。不知乐正公子用的什么手段,总之他似乎将桃花楼整个儿盘了下来。

    不过有码头的城池,任何时候都不缺少闻名遐迩的客栈和酒楼。

    乐韶歌便带着姑娘去了码头官市附近,如今白帝城里最知名的酒楼。

    尚还不到午饭时候,酒楼里却已宾朋满桌。

    熙熙攘攘讨论的却并不是往来生意,而是山海之间的遇仙记。

    ——似乎有人自极东之地的登州来,正在吹牛。

    烟波浩渺与云霞明灭之间,总是多游仙故事。这两日打探刘穆之的消息时,乐韶歌多少也听了一些。

    她自己便是个修士——也就是话人口中所谓游仙。她对游仙故事的兴趣便同凡人不大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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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而大概因为她失忆过的缘故,听那人起以长风为线、明月为钩的海上钓鳌客,起访仙泛海二十年、入银河而不识真仙的无缘人,起巨蜃吐气为楼、巨鳌浮海为岛,起落难的海客提着灯笼游走在阴暗的鬼市、十年后才知道这城池坐落在巨鲸的肚子里……不知不觉她便已失神,脑海中似有潮水汹涌着涨起了。

    她站在题诗壁前,心思却不由自主便飘回到书人的故事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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