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林晚兮醉酒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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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余笙停在挂着黄鹂鸟笼前,随手加了一些鸟食。他其实是在等薛明珠走近,可等了好久,也不见人跟上来。
不得已,转身去看,就见她坐在小径边的长椅上,俯着身子,在揉脚踝。
他又给它们加了一点水,才往回走。
最后,在薛明珠身边站定,冷漠地凝视着他。
“怎么,大小姐连这点路都走不了?”
薛明珠猛然抬头,揉脚踝的手迅速收回,整个人坐正了身子,竭力让自己对着他笑。
薛明珠本来长得就不差,肤白貌美大长腿。只是,生在富贵家庭,从小娇生惯养,铸就了她那稀奇古怪的难缠脾气。
“阿笙,咱们重新来过好不好。我发誓,再也不会未经允许踏入你的领地。”
薛明珠顾不得脚疼,苦苦哀求他。
别墅的二楼,站着白珊和何妍,因为角度的问题,她们看不清薛明珠此刻的表情,只看到两人一个站着一个坐着,在说话。
“看来,阿笙还是很听你的话。明珠这孩子是个死心眼,喜欢阿笙喜欢的不得了。通过这次机会,希望俩孩子能重归于好。”
“会的,会的。”
白珊对自己的儿子十分有信心,却不知霍余笙的心性,早已在七年前改变。
就在霍余笙极力说服薛明珠放手的时候,他的手机连续不断的震动。那是,顾榆发来的短信:你的小女友跟她同学已经分别,准备回家了。
看了一眼手机,霍余笙的眉头蹙成了一团。他必须阻止母亲碰见林晩兮,于是,飞快地给顾榆回了三个字:托住她!
“说实话,明珠,我霍余笙真的不讨厌你。当初,我妈约咱们吃饭,我也是挺开心的。”
放下手机,霍余笙说着违心的话,脸不红心不跳。
可他这话,无疑不在助长薛明珠对他的好感。
“所以,阿笙,我们在一起是天大的缘分。我喜欢你,你也喜欢我。虽然,薛家比不上霍家,但薛家的女儿很出色的。”
霍余笙感觉自己再跟她谈下去,智商都跟着拉低了。
“明珠,你其实并不了解我。七年前,我有个很爱很爱的初恋,至今无法忘掉。”
“我......”
霍余笙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,成功勾起了薛明珠最痛的回忆。
“有些感情,渗透骨髓,是不能轻易放弃的。不甘心,是最大的障碍。”
阿迁......!
霍余笙不再说下去,抬步离去。
薛明珠不知做坐了多久,何妍找过去的时候,她赤脚站在草地上,脸上有泪,似是哭过。
下午,五点的时候,霍余笙站在别墅二楼的落地窗前,目睹她们上车离开。
早知道这么顺利,就不与林晩兮签那么长的合同了。
想到这里,霍余笙拨通了顾榆的电话。
“人呢,可以让她回来了。”
“喝醉了。”
“谁喝醉了?”
“林晩兮啊,大家都在,金凤凰,你快点过来。”
“顾榆,你!给我等着。”
霍余笙异常冷冽,挂断电话,奔下楼去。
第二十四章 林晚兮醉酒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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